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分级管理来了!

4月12日,江西省政府发布《江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绩效考核分级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根据《实施方案》,评估要求被详细规定,评估类别被划分为有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无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定点零售药店三个不同的类别。

同时,评估级别依据评估得分分为六个档次,从无星级到五星级,全面覆盖了不同绩效水平的医药机构。这一举措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责任编辑:栎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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